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谭琪欣)7月2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通知,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韵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昌康普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家药企因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涉事企业全部药品挂网及投标资格被取消。

国家医保局官网图。
沈阳奥吉娜药业的案情最为典型。国家医保局通报显示,2017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该企业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从40家冠名“医药科技”“管理咨询”的空壳公司取得2083组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达1.89亿元。这些空壳公司参保人数仅0~3人,不具备实际提供服务的能力,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企业虚增经营成本、推高药价。2026年3月31日,该企业被税务部门罚款3516万元。辽宁省医保局随后启动信用评价,并提供纠正方案,但企业拒绝接受,最终被顶格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时效3年。其全部产品在辽宁省的挂网资格被取消,涉案产品阿司匹林肠溶片在全国范围内同步禁入。
这3家企业并非孤例。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第17期评定结果,截至2026年4月1日,全国已有200余家医药企业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或“严重失信”。其中,按2025版新标准评定的“特别严重失信”企业达89家。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梳理发现,“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医药企业被评定失信的主要行为之一。
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虚开发票在医药行业并非个案,本质上是一种价格欺诈。在“两票制”推行后,药企将市场推广服务外包给CSO(合同营销组织)公司,部分CSO公司沦为虚开咨询费发票的空壳:药企以虚高价格向经销商出售药品,经销商通过空壳CSO公司向药企虚开“医药推广服务费”发票,将利润打回空壳公司账户后返回经销商,经销商再将部分利润以回扣形式输送给医院相关人员。药企由此虚增经营成本、推高药价,最终由患者和医保基金买单,合规企业因此处于竞争劣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奥吉娜案正是‘穿透式’监管的典型体现。”张勇指出,奥吉娜药业虚开发票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为了获取“带金销售”所需的资金——通过虚增成本将灰色利益输送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输送给医院相关人员。过去,药企通过CSO公司外包推广业务来“隔离风险”,一旦出事,责任往往止于医药代表个人,药企以“个人行为”为由切割责任。但在奥吉娜案中,这套“防火墙”彻底失灵了——国家医保局没有止步于对企业的罚款,也没有止步于医药代表或CSO中间公司,而是直接将失信评定落到生产企业本身:处置对象是沈阳奥吉娜药业,惩戒措施既有辽宁省内“全部产品”的全面禁入,又有全国“涉案产品”阿司匹林肠溶片的跨省联动。
“穿透式”监管同样体现在政策联动上。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穿透式认定规则——医药代表实施商业贿赂的利益只要流向了药企,药企即构成单位犯罪,企业老板、直接负责人均可能被追究刑责。张勇说:“中间的防火墙被击穿了,责任直接穿透到药企。”8月1日起,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也将正式施行,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必须与每一位为其推广的医药代表建立直接授权关系,并明确其为合规第一责任人。
事实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自2020年建立以来一直在持续收紧。2025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涉税违法导致的“特别严重失信”门槛由此前的1000万元以上大幅收紧至250万元以上;处置力度也同步升级——对“特别严重失信”生产企业,中止其全部产品在评价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同时中止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
张勇认为,与传统罚款相比,市场禁入的威慑力是颠覆性的:“相较于三千多万元的罚款金额,市场禁入对企业的影响更为深远。销售渠道一旦中断,企业营收将出现断崖式下滑。一处失信,全国受限,直接触及企业的生存根本。”
国家医保局在通报中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加强涉税违法案源评价处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医药集中采购市场交易秩序,向仍在走固有不当销售路径的企业传达坚定的政策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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